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全体个人会员,省域内中医药工作者及中医药爱好者: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 成立于2020年11月19日,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服务于中医药行业的全省性、行业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4A级社会组织。
本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1月18日届满。本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2025年11月召开的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并领导本会工作。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6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遵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省级卫生健康类社会团体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平稳有序做好本会的换届前置审批与报备工作。现就对本会第一届即将届满的个人会员,根据个人自愿,希望继续加入本会第二届会员,务必进行会员重新登记与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范围
(一)截止于2020年11月19日前,在本会正式注册登记并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个人会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根据个人自愿,希望继续加入本会成为本会第二届会员,需要全部重新登记备案。
(二)自2020年11月19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在本会正式注册登记并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个人会员(包括常务理事、理事、个人会员),根据个人自愿,希望继续加入本会成为本会第二届会员,需要重新登记备案。
(三)特别提示:会员范围不包含在各分支机构正式登记备案的个人会员。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会员(即不在本会一级任职的会员)不需要重新登记备案。既是本会一级会员(包含理事、常务理事、个人会员),又是分支机构的个人会员(包含主委,常委、委员)须重新登记与审核备案。
(四)2025年1月1日至6月4日期间入会的个人会员,自动升格为本会第二届会员,不需要重新登记备案。
(五)2025年6月5日及以后新申请入会的个人会员,需要填写个人会员登记备案表。
(六)涉及到县管干部及副处级以上委管干部、市管干部、省管干部等需要前置审批的在职或离退休干部,需要提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做好有关审批手续。
二、会员入会原则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长期从事中医药工作,在中医药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获得助理医师、主治医师、主管技师以上及相应技术职称(资格)者;
(五) 相关学科人员,在继承祖国传统医药学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者;
(六) 热心中医药事业并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企业与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从事有关中药制药、医疗器械、医药销售、中医药医疗、保健的企事业单位(个人);
(七)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未有失信记录。
四、重新登记与备案时效
各会员重新登记起止时间:2025年6月5日至7月15日。7月15日以后登记的,本会不再负责上报备案。
五、报审及换届阶段
第一阶段:2025年7月15日至9月15日,上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
第二阶段:2025年9月16日至10月26日,上报河南省民政厅审核;
第三阶段:2025年11月18日至30日,召开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第二届理事会及组织架构。
六、登记渠道及咨询电话
(一)会员可登录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官方网站(www.haracm.org.cn)下载会员登记表,或者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官方公众号,进入小程序,进行线上登记并下载会员登记表线下填写。
(二)纸质版会员登记表,快递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渠东路与宏安路交叉口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秘书处仝海宽老师,手机:15516945713
(三)对重新登记以及新申请入会,有疑问或需要提供帮助服务者,请联系秘书处电话咨询:
仝海宽老师15516945713
何深意老师18567025816
附件:《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会员登记表》
河南省中医药研究促进会
2025年6月4日